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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時評:走到十字路口的高速公路收費

  2011年1月22日,200多輛貨車在三峽壩區(qū)北岸碼頭排隊候船,綿延千米。這些貨車完全可以走一條更快捷的路剛剛建好的三峽翻壩高速公路已開始收費運營,但司機們寧愿多花幾個小時的時間,因為“高速公路收費高,平均每輛車要多支付500元”。

  另一則遠比這夸張的新聞是,河南農民時建峰拿著兩套假軍車牌,開著大貨車在八個月內免費通行高速公路2300多次,偷逃過路費368萬元,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而據(jù)時建峰稱,他這8個月只掙了20多萬元。

  高速公路已成為不可回避的出行選擇,而不合理的收費,卻生生“卡”住了本應飛馳的車輪。備受詬病的高速路收費模式已經走到十字路口,亟須回視、反思,確定下一步的方向。

  時建峰被指偷逃的368萬元過路費,是如何計算出來的,無疑是人們最大的疑問。按照收費系統(tǒng)出具的通行信息統(tǒng)計表計算,貨車在長葛西收費站通行1172次,逃費343.37萬元,平均每次約2930元;通行費之所以如此高,是因為貨車超載,超載部分會按基本費率的5倍計算通行費。而據(jù)業(yè)內人士稱,大貨車超載150%上路是普遍現(xiàn)象,因為在目前的收費機制下,只有超載才能保證有微薄盈利。

  另外一些數(shù)字也說明了高昂過路費對物流業(yè)的擠壓:目前我國社會物流總成本占GDP的18%、運輸費用占GDP超過9%,分別高出發(fā)達國家80%和50%。那么,如此昂貴的“買路錢”,是公路維護運營必須付出的成本,還是更多地讓部分人中飽私囊?

  政府還貸公路在收費年限屆滿或已還清貸款后,必須停止收費,對此我國公路法有明確規(guī)定。而在現(xiàn)實中,相當多還貸公路通過轉讓收費權等方式“搖身一變”,成為“經營性公路”,由此擁有了“收100年費也行”的肆無忌憚。

  農民逃368萬元過路費案疑點眾多,服判似有隱情新京報:偷逃的368萬“過路費”怎么算的

  2008年,審計署公布的《18個省市收費公路建設運營管理情況審計調查結果》顯示:河南省鄭州黃河大橋銀行貸款7100萬元,在已用收費還清全部貸款后,違規(guī)繼續(xù)收費14.5億元,在地方政府重新核定的收費期內還將收費30億元……類似違規(guī)仍不鮮見,根源在于法規(guī)的不完善以及程序的隨意和不透明。

  此外,高速路收費還存在種種問題:違規(guī)增設收費站;收費標準、方式不合理;貸款、還貸、收費賬目和去向等信息不公開,造成“腐敗溫床”;路政管理和收費部門人員冗雜,等等。

  重重亂象的背后,是法規(guī)的模糊和縱容、機制的缺失和不規(guī)范,更是發(fā)展方向的迷失如果高速公路和鐵路一味向著“更快、更長、更密”的方向飛奔,向著修路“致富”的思路運營,卻讓更多人“交不起費”“買不起票”,也就失去了發(fā)展的最終意義。

來源:新華網 作者:
文章關鍵詞: 高速公路 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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